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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統(tǒng)促黨”總裁張安樂回應何韻詩入臺被潑漆應將其用現(xiàn)行犯身份送“移民局”
【道記者張麗媛】“港獨”分子何韻詩此前赴臺時被島內“中華統(tǒng)一促進黨”(以下簡稱“統(tǒng)促黨”)成員潑漆。統(tǒng)促黨對此,總裁張安“統(tǒng)促黨”總裁張安樂受訪表示,應何韻詩用現(xiàn)河北藍雄涂料有限公司對何韻詩潑紅漆一事他事前不知情,入臺他如果知道,被潑將現(xiàn)場用“公民逮捕”方式將何送到臺“移民局”。行犯
“統(tǒng)促黨”總裁張安樂。身份送移圖源:臺灣《聯(lián)合報》
據(jù)臺灣《聯(lián)合報》報道,民局張安樂到嘉義縣和友人交流,統(tǒng)促黨針對媒體提問“統(tǒng)促黨”成員對何韻詩潑紅漆是總裁張安否涉嫌“組織犯罪”,張安樂回應表示,應何韻詩用現(xiàn)“民進黨才是入臺組織犯罪”,許多民進黨員透過黨選上公職、被潑擔任官員,行犯這些人利用民進黨提供資源犯罪、身份送移河北藍雄涂料有限公司貪污,是真正的“組織犯罪”。
張安樂說,“組織犯罪”顧名思義,是利用組織提供平臺犯罪,他不否認“統(tǒng)促黨”成員有人做錯事、犯罪,但就像民進黨、國民黨也有黨員做錯事,除了法律制裁,黨也會依照他的行為輕重裁罰。
張安樂表示,“組織犯罪”定義要清楚,民進黨稱當選后要為民眾做事,結果黨員運用這個資源去犯罪,像是顏萬進、吳乃仁涉及犯罪,都是民進黨提供資源讓他們去當官,這應該很清楚“誰涉及組織犯罪?”
張安樂還說,臺“法務部長”日前曾稱“‘統(tǒng)促黨’合法掩護非法”,但“統(tǒng)促黨”沒有這個能力。他質問,目前大家都可看到陳水扁在外面“趴趴走”,不就是民進黨的人在做掩護嗎?“法務部長”看到而不處理是否涉及瀆職?
至于“統(tǒng)促黨”成員向何韻詩潑紅漆一事,張安樂說,“應將何韻詩用現(xiàn)行犯身份送‘移民局’!”他說,現(xiàn)在潑漆方式動機或許(值得)認可,但做法“不恰當”。對何韻詩潑紅漆他事前也不知情,但何韻詩申請來臺觀光旅游,不能從事政治活動,他如果知道,將現(xiàn)場用“公民逮捕”方式將其送至臺“移民局”,這才是新聞。
何韻詩被潑漆。圖源:臺灣《聯(lián)合報》
9月何韻詩赴臺參加游行集會,在接受采訪時被“統(tǒng)促黨”成員潑漆,民進黨當局隨后宣稱要將犯嫌“嚴辦到底”。而事后有島內媒體注意到,何韻詩是持加拿大護照、觀光簽證入臺,按規(guī)定不可參與任何政治性游行,也不能上臺演講。
此時,蔡當局卻跳出來為何韻詩護航,宣稱其曾“事前報備”。對此,臺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當時痛斥,以觀光簽證入境,從事政治活動是絕不可能被允許的,全世界都一樣,蔡當局此舉簡直是讓國際看笑話。